为保证推荐过程公平、公开、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推免工作系列文件精神,按照best365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名额分配
我院分配名额为7名。
二、申请报名
凡符合本文件第三条推荐条件的同学都可以自愿报名申请,欲报名的同学应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书、简况表等材料(见附件1),并按照要求提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同时提交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三、推荐条件
1.被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我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但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应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品德优良。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学习成绩优良。教务系统学生成绩单中显示的课程成绩(不含辅修),经院(系)确认无误,按平均加权学分绩点对应的百分制分数计入学业成绩。
2.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按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卓越教师培养项目学生单独排名)。综合评价成绩包含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
学生在校期间有如下经历或成绩者可获得奖励加分。各院(系)根据本院(系)专业特点制定加分细则,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学生最终加分不得超过4分。
(1)学生获得奖学金。加分不超过1分。
(2)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须经学校武装部出具证明。加分不超过1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须提供实习证明原件,并经学校相关组织单位或所在院(系)鉴定(可在实习证明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鉴定意见)。加分不超过0.5分。
(4)科研成果。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加分不超过1分。
(5)竞赛获奖。仅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加分不超过1分。
3.有以下各项之一者不能推荐:
(1)有任何考试作弊行为者;
(2)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者;
(3)在校期间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符合上述条件的委培生、定向生,还应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不能被推荐。
四、推荐办法
(一)组织机构
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成立2022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争艳,张林灜
成员:黄贤军,杨艳艳,师保国,张力,邢淑芬,吴琼,胡夏,刘梦孜
(二)遴选程序
1. 候选名单确定
院推免工作小组参照学校下达名额,按照学校文件核实申请者报名条件,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中择优录取。保研综合排名以学生学习成绩和加分项成绩(满分不超过4分)之和为总成绩。其中学习成绩计算前三年专业学习成绩平均分(辅修不在计算之内),以教务系统打印为准。其它加分类总分不超过4分。
严格执行best365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第三款第三条《推荐条件与办法》。
2、选拔方法
(1)报名同学的全科学习成绩由教学秘书负责从教务系统统计出来,按本科所学专业进行分别排队,全科成绩是指培养方案中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百分制成绩(按学分加权)。
(2)加分项目成绩的计算以《我院本科生推免保研标准》(附件3)为准。
(3)总评成绩为学生学习成绩与加分项目成绩之和,小数点以后四舍五入取两位。
(4)按照总评成绩对候选人进行排队,总评成绩相同者按必修课成绩排队,由推荐小组根据排队顺序并结合学生志愿和学校文件的优先推荐条件,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原则是顺序优先,顺序相同者具备优先推荐条件者优先推荐。
3.结果公示
推免结果将在院内公示,如无异议,上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部。
4.志愿服务
凡被成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同学,需服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学院有关志愿服务工作。
四、日程安排
9月13日(周一),布置2022年推免生工作,通知到2018级全体同学。
9月14日(周二)中午11:30 之前,申请人务必将相关材料上交教学秘书胡夏老师,以此作为报名依据,过期不候。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包括:(1)本人签字的学生简况表、申请书、推免信息采集表;(2)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3)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支撑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本人)和复印件。
9月15日(具体时间待定),申请人PPT汇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审核。
9月16日(周四)前,确定候选人名单,学院官网公示。
9月18日(周六)前,推免结果上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我院
2021年9月13日